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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3家热电厂违法排污被“按日计罚”204万元

  新华网哈尔滨5月12日电(记者 许正)黑龙江省环保部门12日表示,大庆3家热电厂因违法排污被当地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计罚金额为204万元。这是这个省首次按照新环保法对违法企业“按日计罚”。

  这3家热电厂包括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宏伟热电厂、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大庆电力集团油田热电厂。其中,大庆电力集团油田热电厂因烟尘超标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被环保部门“按日计罚”98万元,是此次计罚金额最大的企业。

  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表示,如果环保部门再次对这些企业进行监测,污染物仍超标,那么环保部门将会另外立案,进行新一轮的按日连续计罚。对于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环保部门必将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对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会坚决予以关停。

  “按日连续处罚”是新环保法中的一项新规定。它打破了环保部门的罚款数额限制,意味着企业违法时间越长,被罚款的金额越高。